鸭暖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市委农办发〔2022〕30号)、《关于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县委农办发〔2022〕24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和谐、秀美”的乡村风貌,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清洁乡村环境,促进农村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更大提升,现就我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对照“清洁村庄”建设标准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十无”目标,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着力解决部分“清洁村庄”建设标准不高、“三清一改”不落实、常态化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清理不彻底、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围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我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以来影响村容村貌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清洁村庄”建设按照更高要求、达到更高水平、取得更好成效,并形成常态化治理维护工作机制,巩固“清洁村庄”创建成果。
(一)整治残垣断壁问题。开展丹柳路、鸭小路、临平路及村社视线范围内治乱拆旧拆危工作是否深入开展,村内有无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院落、危旧房屋、烂房乱屋;是否存在没有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废弃厂房等;村内群众出行的主要道路是否全面硬化,村旁、水旁、路旁、宅旁等区域是否绿化,居民点街面、住宅小区内外、村内文化广场、主要道路公共照明设施是否实现全覆盖,村庄风貌是否显着提升。
(二)整治破棚烂圈问题。村内及沿路沿线有无养殖窝棚、柴草棚、废弃圈舍、破旧菜窖等影响环境面貌的各类建筑物,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废弃农机具是否得到妥善清运和处置。
(三)整治乱搭乱建问题。集镇、村域内有无占用道路,绿地、沟渠、消防通道等公共场所有无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及露天旱厕。乡镇街道、“逢八”赶集市场有无乱摆乱占、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整治乱涂乱画问题。村委会所在地及学校等公共区域办公场所、电杆线缆公用设施、农户庭院、个体工商户、养殖场区等各类建筑外墙有无广告标语、乱涂乱画现象。
(四)整治水环境污染问题。村级河湖长制管护责任是否落实,河道沟渠捡拾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及时清除河道内及河岸沿线垃圾。以农户房前屋后和废弃沟渠为重点,清理水系漂浮物、沿线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辖区内有无黑臭水体。已建成张湾、华强、古寨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否正常运行,是否有人员管护,有资金维护。
(五)整治面源污染问题。各村社耕地、林地、林带、田间道和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农业设施及村庄内的生活垃圾、废旧地膜、废弃农药包装物、柴草、枯枝落叶、尾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淤堵物和地埂“黑色”痕迹是否进行彻底处理,做到区域环境整洁、地面干净,可视范围内无垃圾。
(六)整治乱堆乱放问题。村庄周边、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有无乱堆乱扔的垃圾,河岸、公路、铁路沿线有无散落垃圾,有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村庄内有无乱堆乱积的土堆、粪堆、柴草堆、杂物堆、石料堆等,农户庭院内有无农机具乱停乱放、建筑材料、生产生活资料随意摆放现象。村庄内有无畜禽散养乱跑、畜禽粪污乱排乱放现象。村庄垃圾收集点、垃圾斗、户用垃圾桶、清运设备配置是否合理、正常是否使用规范,做到随满随清。
(七)整治秸秆留田问题。各村社农田内有无秸秆留田、乱堆乱放问题,有无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膜等现象。
(八)整治漏管失管问题。农村改厕模式是否适宜,改厕质量是否达标,后续管护是否到位,群众使用是否满意。村级有无建立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是否扎实开展“文明家庭”“美丽庭院”“五星文明户”等评选及青年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是否将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移风易俗、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厕所粪污清运等制度是否完善,有无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保洁人员及经费保障,有无设立责任公示牌,有无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九)整治脏乱反弹问题。已建成的乡村建设示范村和生态美丽宜居村庄、“清洁村庄”有无脏乱反弹和村容村貌明显较差等情况。村民清洁卫生意识是否明显提高,良好生活习惯是否养成,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识是否形成。农户庭院有无脏乱差现象。
三、实施步骤
自2022年开始,每年11个行政村开展一次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年底通报奖惩、兑现奖补。2022年从7月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是:
(一)集中排查整治(2022年7月5日至8月31日)。各村要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排查标准,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回头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彻底清理整治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二)巩固拓展提升(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要在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三清一改”要求,全面“清脏”、集中“治乱”、深入“美化”,在村庄面上清洁的基础上,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田间地头、沿路沿线延伸拓展,突出死角盲区、背街小巷,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三堆”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三)组织考核评价(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10月中旬开始,镇上派出考核组对各村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分,评分结果作为落实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奖补措施(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在对全镇11个村进行全面考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良好、较好、一般”四个等次落实奖补资金,评选“优秀”等次1个,“良好”等次2个,“较好”等次6个,其他2个评定为“一般”等次。对“优秀、良好、较好”等次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分别奖补6万、4万、2万元,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行政村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抓手,结合“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各村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按照《甘肃省村庄清洁行动“清洁村庄”及“村庄清洁行动先进镇”建设标准及验收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对照省市县“清洁村庄”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消号整改。坚持摸排、整改同步推进,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予以现场解决,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各村要充分发动、带领组织群众参与“清洁村庄”建设工作,让建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横幅、“村社干部会议”等媒体和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村搞整治,户户比清洁”的良好氛围。妇联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常态化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持续发挥“巾帼家美积分超市”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整治庭院卫生、参与公共环境治理,树立文明健康意识。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村要紧盯“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社会事务办公室将“清洁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年底绩效考核,采取定期调度、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对全镇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做到情况清、底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