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2022〕163号
沙河镇人民政府
各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我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使我镇城区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城区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高城区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和《bt365验证不通过_365bet官网下载_365bet体坛即时比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城区内涝、积水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坚持“有汛无汛按有汛准备,大汛小汛按大汛准备”原则,克服麻痹思想,明确责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建立镇级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1.4.3综合协作,资源共享。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思想、物资、技术、工作准备,强化培训和演练。
2.汛情预警等级划分
城区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1蓝色汛情预警(IV级)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可能达到3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部分桥下积水深度达50厘米。
2.2黄色汛情预警(Ⅲ级)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70厘米以下。
2.3橙色汛情预警(Ⅱ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70厘米以下,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70厘米以上90厘米以下。
2.4红色汛情预警(I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7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7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70厘米以上,部分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90厘米以上。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事务中心、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惠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乐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沙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沙河水管所、沙河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河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若由于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在其岗位的,由新到任该岗的负责人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城区排水防涝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城区排水防涝工作的指示;制订城区排水防涝制度和规定等;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指挥排水防涝抢险;负责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城区发生洪涝灾害时,及时组织对城区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讯、给排水重点工程设施进行抢修,迅速转移受灾群众,将损失和灾害降至最低程度。
3.2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依照本预案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执行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相关决策和命令;负责指挥、协调、组织本辖区城区排水防涝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的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3.3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把握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工作宣传导向,负责指导在各种媒体开展排水防涝应急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救灾动态,做好宣传舆论引导。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组织镇、村(社区)救援队伍执行救灾任务,参加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工作,协助开展灾后重建;抓好受灾情况,拟定镇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镇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沙河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维护救灾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及破坏救灾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因救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相关规划的指导,组织应急救灾工程实施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和计划安排,并积极争取所需资金。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做好旅游景区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及时收集报告本行业相关灾情;督促各文化单位做好相应防范工作。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受灾居民的疏散工作和楼院积水的清理工作。
沙河水管所:负责城区防洪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做好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工作,提供水利工程有关资料,指导重大险情抢护和水毁工程修复。
沙河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组织开展灾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防病意识。
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物资、哄抬物价、倒卖救灾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的汛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并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1气象信息。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1.2水文信息。沙河水管所负责对所管辖河流水情进行监测,要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3防汛设施信息。沙河水管所应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河道渠系防洪工程巡查和监测,在出现洪灾时,及时将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河道渠系、防洪闸等设施的运行和出险等情况报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城区防涝设施出现决口时,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
4.1.4洪涝灾情信息。城区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洪涝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2预防与准备
4.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居民防御城区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减灾的思想准备。
4.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城区排水防涝组织领导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4.2.3工程准备。各成员单位按时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排水防涝和防汛设施及时进行维护抢修,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2.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并合理配置,特别是在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4.2.5日常管理。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重视排水防涝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区排水防涝、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3预警启动
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等信息资料,分析暴雨及汛情情况,提出应急启动级别、发布、变更和解除的建议报告,经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应急级别立即响应,及时发布对应的预警信息。
4.4预警发布
城区汛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学校、大型人群聚集场所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城区公园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播放预警信号。
4.5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居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高度关注低洼地区、重点路段汛情,及时对危险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和对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转移、防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排水防涝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并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应在20分钟内电话上报40分钟内书面上报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1ﻪⅣ级应急响应
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城区内部分低洼路段出现积水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2)关注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5.2ﻪⅢ级应急响应
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城区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城市内低洼地区积水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内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或有漫溢现象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指挥到位。镇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到达指挥岗位负责指挥工作。
(2)会商研究。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进行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
(3)下达命令。镇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本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下达命令。
(4)现场指挥。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工情、灾情,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5.3ﻪⅡ级应急响应
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收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城市内河道渠系发生超警戒水位或部分漫溢影响到城市安全、城市部分道路出现道路行洪导致交通瘫痪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到达指挥岗位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研究部署。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分析灾情,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县政府汇报。
(3)下达命令。镇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本预案,下达城区排水防涝命令。
(4)现场指挥。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指挥,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5)信息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工情、灾情,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动态。
5.4ﻪⅠ级应急响应
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收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城市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指挥到位。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到达指挥岗位,统一领导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会商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分析灾情,做出决策部署,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
(3)下达命令。镇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本预案,下达城区排水防涝命令。
(4)现场指挥。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指挥,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5)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请求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驻军帮助和支援。
(6)信息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已经出现的险情及应急处置情况,随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动态。必要时,由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并请求给予支援。
5.5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到Ⅲ级应急响应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以上响应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在发生城区排水防涝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镇政府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5.6响应结束
终止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并批准同意,同时向社会公布。Ⅱ级以上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险情处理要求和防汛抢险应遵循的原则
6.1险情发生时的反应机制
6.1.1立即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发生的时间、范围、发展趋势及造成的危害,并密切监视水情灾情的发展,视其变化情况随时上报。
6.1.2尽快根据险情灾情制订和下达抢险、撤离方案及通知,发布调度命令;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雨情、灾情和上级领导的最新指示精神。
6.1.3开启一切通讯及联系手段,确保通讯联系畅通。
6.1.4各部门和单位抢险队伍按照既定岗位职责和抢险预案要求,快速启动贮备抢险物资,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上报最新进展情况和接受最新调度指示。
6.2防汛抢险应遵循的原则
6.2.1险情发生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既定的岗位责任制,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抢险队伍马上抵达抢险现场,全力以赴保证人员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及重点器材物资。各单位要既能独立作战又要相互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6.2.2为避免灾害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损失,必要时可采取果断措施,牺牲局部保存大局,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6.2.3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各抢险单位必须坚决执行逐级上报制度,要将险情范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进度进展等情况随时上报,如遇通信联系中断或故障时,要派专人直接报告。
6.3其他善后保障工作
紧急抢险救灾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开展恢复生产和善后保障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抢险救灾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和表扬,对未按要求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及造成损失的要严肃问责。
7.工作要求
各居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区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的重要性,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防汛抢险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城区水防涝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本着“防患于未然”原则,全面做好防汛前检查,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应急措施,切实做好防大汛、排大涝、抢大险的各项准备,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的专项预案。本预案将根据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新变化新形势进行修订、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
沙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印发
附件:
沙河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蒋丽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德育 镇党委副书记
李天林 镇政府副镇长
王 健 镇政府副镇长
靳建耀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顾文平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大队长
田 锋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顾文超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单海英 乐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马玉红 沙河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亢玉安 东关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蒋冬梅 颐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冯 玲 惠民社区临时负责人
李 新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 博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白天鹤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汪永文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张燕敏 镇公共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文霖 沙河水管所所长
丁永旺 沙河派出所所长
马 超 城关派出所所长
兰 超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李忠涛 沙河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