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平川镇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2022年平川镇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问题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教训,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按照《2022年bt365验证不通过_365bet官网下载_365bet体坛即时比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环委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在巩固2021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成果和今年年初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已排查发现和暴露出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笃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教训,以黑河流域生态治理为重点,以建设幸福美好新平川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路子,不断巩固提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将再排查再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一项政治任务,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克服“松松劲”“缓一缓”的盲目乐观思想,从严执行中央、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紧盯重点领域、扭住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接续攻坚、久久为功、力度不减。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相应整改方案,按照一个一个过筛子,不放过任何边边角角的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对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依法依规对全镇近年来各项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扎实解决问题,以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抓实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坚持标本兼治,全力整改销号。从严从实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精准施策,对标对表,做到责任到人不落空,整改标准不降低,整改要求不放松,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整改工作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点面结合,健全长效机制。要妥善处理好点与面、个性与共性、形式与内容、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注重立竿见影的效果,又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必须持之以恒、举一反三,通过再排查再整治,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从而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三、重点任务
(一)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方面。排查整治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砂、采石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活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渔业养殖清理退出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畜禽养殖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负责)
(二)矿产资源开发方面。排查整治矿山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开采、超批准矿区范围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和只开采、不修复等各类违法违规采石采矿问题;排查是否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排查整治矿业权退出,矿山、无主矿坑是否存在地质破坏生态环境未治理修复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排查整治废石、矿渣是否按要求堆放、设置围挡、导流渠等生态安全防护措施;排查采矿区是否存在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蓼泉自然资源所牵头,宏鑫矿业负责)
(三)工业企业排污方面。排查整治企业是否存在“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问题;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超标排污、固废处置不规范以及雨污混排问题;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安装、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指使、授意他人故意干扰采样、修改参数或伪造监测数据等数据造假的违法行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环保验收、企业自测过程中违规采样、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委托处置不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和台账记录不规范以及厂区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负责)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排查整治养殖企业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将未经发酵处理的粪污直接还田或直接排入渗坑、林地、荒漠等环境违法行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不规范,是否存在私自倒卖、乱扔、乱埋处置病死畜等问题;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企业运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废气、废水超标排放、臭气扰民等问题。(镇畜牧站牵头、各村委会负责)
(五)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方面。重点排查整治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运行记录、台账和监测数据失真、出水水质超标、污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森旭环保有限公司负责)
(六)砂石料场治理方面。排查砂石料场开采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落实、防治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砂石料是否按要求堆放、设置围挡、密闭覆盖;是否存在借河道(滩)清淤疏浚之名,侵占河道(滩)违法采砂行为,是否存在已造成生态破坏而未修复治理的砂坑、矿坑;是否存在在生态恢复治理中,重人工修复、轻自然恢复,借修复之机造人工湖的行为。(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镇水管所牵头,各村委负责)
(七)产业政策执行方面。排查新建、扩建和改造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是否仍有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能;排查是否存在“两高”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是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负责)
(八)各类垃圾处理方面。排查建筑垃圾填埋场相关手续办理是否齐全,建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混有其它垃圾进入堆存场所,是否存在利用砂坑、矿坑、沟渠、戈壁滩等地倾倒、填埋、遗撒建筑垃圾现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委会负责);排查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是否规范,道路、沟渠、田间道、房前屋后等地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的行为,常态化保洁措施、检查制度是否落实(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是否存在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行为(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田间地头废旧地膜捡拾是否干净,废旧地膜回收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是否定期清理整治,是否有成堆垃圾未清理(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排查镇村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是否规范,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监测是否正常(镇卫生院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10日—4月11日)。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按照4月10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及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开展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实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立即启动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二)再排查再整治阶段(2022年4月12日—5月10日)。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排查重点,对本行业、本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再次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清理,排查出的问题全部纳入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清单和工作台账管理。自4月12日起,每3天向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治工作调度表(包括验收销号情况)。问题整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制定整改措施,合理把握整改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整治的,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持续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完成后,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验收销号工作,并对验收销号结果负责。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已完成整改问题的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复核。对采取临时性、应急性措施暂时解决问题的,不得视为办结,不得实施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5月11日—5月31日)。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在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报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牢记“国之大者”,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此次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履行行业和区域两个责任落实,以不谈客观、不讲理由的态度和刻不容缓、义不容辞的担当,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对照责任清单,强化督查督办。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理念,“一把手”要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督促落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及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检查、督促整改、定期调度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着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合力,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紧扣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整改台账,按时限要求开展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增强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效,持续保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高压态势。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单位再排查再整治工作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对深入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整治不到位、未发现或隐瞒问题不报,但被中央、省、市、县级警示片批露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