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企业:
现将《平川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平川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4月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4月1日市、县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4月2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精准对标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部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把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以安全稳定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检查方式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领导联系包抓、企业自查自改、各村全面检查、各办室(中心)各负其责、镇级重点督查的方式开展。
(一)领导联系包抓。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各分管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村包村领导、包村办室中心干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抓好所包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村要实行镇干部包抓社、村社干部包抓农户的工作机制,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高位推动、责任压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力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见行见效。
(二)企业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隐患自查自改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
(三)各村全面检查。各村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对本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农户家中集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整治,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四)镇属单位各负其责。镇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开展专业化检查,坚决把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镇级重点督查。镇政府各分管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督查组,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并将各村各单位督查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以下行业领域:
(一)道路交通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站点、场所,校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旅游大巴、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农村、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
(二)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电力等行业领域企业。
(三)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层建筑、燃气等生产经营单位。
(四)农、林、水、牧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场所;排洪、排涝等汛期安全设施设备;
(五)党政机关文档室、档案馆(室);网络通信、广电等部门机房。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七)纪念、庆典、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等各类大型活动。
(八)危旧房屋、商场超市、饭店、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公园、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检查重点
(一)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县工作要求情况;年度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镇党委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督导检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开展情况;城镇燃气和危险化学品两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进展情况;非煤矿山、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消防、文化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等。
4.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保障情况;专家查隐患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源头治理、安全准入和重点安防工程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综合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安全保障投入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检测检验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隐患闭环管理情况;各村、镇属各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等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2.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持续深化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面排查“百吨王”“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工程运输车、农村“五小车”等重点车辆,加强电动车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持续推进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对省道和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弯道陡坡等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加强各类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层层违法转包分包、层层压价偷工减料、压缩合理工期、建设质量缩水和安全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假借施工资质、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草台班子”承揽工程。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乡村振兴等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严格管控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强化现场管理,坚决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作业触电等事故。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对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一企一策”,强化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整治“小化工”,实现动态清零,防止死灰复燃。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入等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废弃处置和产品质量等环节的监管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买卖黑火药和烟花爆竹制品等行为。
(4)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包保、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紧盯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关闭。
(6)工贸行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从严从细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金属冶炼企业高炉、电炉等设备设施的排查检查,加强复产复工、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和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7)消防安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强化商场超市、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企业、文物古建筑、居民住宅楼院、“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解决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文化旅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文化旅游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细致做好场地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活动秩序维护、人员车辆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强化从业人员、旅游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户外活动场所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食品卫生、栈道、活动场地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及易燃建筑安全风险,加强新兴旅游项目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9)学校安全:突出学校(幼儿园)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广大师生安全。
(10)水利安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文测验、河道、水库、堤坝等安全管理,强化水利设施、水电站建设项目和病险水库的监督检查和治理监控,严厉打击河道违法采砂等行为。
(11)特种设备: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重点设备设施检查整治,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严厉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以及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章行为。
(12)燃气领域:深入开展全镇燃气安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排查瓶装燃气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联合执法,切实抓好餐饮、娱乐等场所燃气使用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特别是瓶装液化气违法行为。
(13)电力领域:强化非煤矿山、危化、建筑施工、冶金、工贸、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等企业备用电源和重点部位、关键场所供电线路安全检查,建立应急保障机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排查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彩钢板房、塑料大棚等建(构)筑物加固补强措施不足,输配电线路下方或周围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
(14)其他行业领域:民用爆炸物品、农机、邮政、林业、新能源、农牧等行业领域要强化责任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靠实责任。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大事要事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村、镇属各单位、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镇工作安排上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分管负责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包村领导深入一线推动抓,确保大检查扎实深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办公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因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问责。
(二)严查重治,务求实效。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实“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四个必须始终如一”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制度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隐患排查整治“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及时跟踪复查,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严管严控、验收销号,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停产整顿,严防事故发生。要敢于动真碰硬,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防范因非法违法行为酿成事故。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开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多发频发生产经营单位,着力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查处消除,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广泛监督、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认真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和提高的对策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村、镇属各单位于每周三报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至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