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办(室)中心:
现将《平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平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村庄环境,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农户庭院卫生及户厕改造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镇沿路沿线、集镇街道、村社居民点、农户庭院、户厕公厕、后院消防通道、田间地头等农村重点区域无残垣断壁、无破棚烂圈、无乱搭乱建、无露天简易旱厕、无黑臭水体、无塑料污染、无乱堆乱放、无秸秆留田、无漏管失管、无脏乱反弹,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面貌显着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沿路沿线环境。持续加大对张罗公路、平一路、南大路和村社主干道等道路沿线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粪土堆、垃圾堆、柴草堆的“三堆”清理整治力度,对道路两侧路肩及绿化带内的树枝、杂草杂物、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依法拆除道路沿线违法建筑物,做到农田、林带、道路四周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责任单位:各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二)全面清理拆除残垣断壁。各村紧盯张罗公路、村社主干道、村委会所在地、房前屋后、渠系沿岸等重点地段,对建新未拆旧、长期无人居住、失去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院落、危旧房屋、残垣断壁、养殖窝棚、柴草棚、露天旱厕等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认真细致摸排,建立台账,制定拆除时间表,明确拆除责任人进行拆除,确保全镇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限期“清零”。(责任单位:各村及包村办室中心)
(三)集中整治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卫生。各村要组织人员彻底清理村庄周围公共区域各类垃圾杂物,及时清运居民点垃圾斗(池、箱)积存垃圾。结合“美丽庭院”“文明家庭”评选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利用月末周五“村庄清洁日”集中整治农户庭院内外、房前屋后花池、菜地、风路道、厕所、圈舍及消防通道上堆积的畜禽粪便、秸秆柴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做到庭院周边干净整洁、院内农机具摆放有序、后院柴草堆放整齐,室内空气清新畅通,各类垃圾分类投放,视线范围内无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建筑材料和其他堆积物,无卫生死角。要组织村社干部、兵青妇负责人每周五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比活动,对检查问题及时利用“美篇红黑榜”公开曝光,督促激励农户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村、镇妇联、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四)全面整治田间地头及设施农业区域环境。各村要严格落实地膜捡拾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废旧地膜回收,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利用农闲时机,发动群众对耕地、林地、林带、田间道和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农业设施及农田内的生活垃圾、塑料袋、废旧地膜、柴草、枯枝落叶、尾菜秸秆、淤堵物和地埂“黑色”痕迹进行彻底清理。要严格落实禁烧网格化巡逻责任,坚决禁止农户随意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残膜、垃圾。全面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水道沟渠内漂积物及水岸沿线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坚决杜绝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五)彻底排查农村户厕建设使用情况。各村要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改造、使用情况及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安排专人深入改厕户家中对2019年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以来农户新建、改建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实各社改厕数量和常住农户数量,查看是否做到应改尽改,是否存在虚报改厕数量问题。对已改厕所重点排查是否正常使用、冬季防冻措施是否到位等,建立排查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问题整改管理。对新改厕的农户,要全面拆除原有露天简易旱厕,切实加强农村公厕日常卫生保洁,每日清扫保洁不少于2次,健全完善农村公厕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各村、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三、整治时间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自2022年11月25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集中整治阶段(11月25日-12月5日)。各村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行动,制定工作计划,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迅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集中排查整治,每项工作任务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建立台账、清单,彻底清理农村“三堆”,整治庭院内外和公共区域环境。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扎实做好2022年度“美丽庭院”评选工作,切实发挥好“美丽庭院”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点攻坚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各村及各包村办(室)中心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机制要求,对照台账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实行镇包村、村包社、干部包农户、包地段工作责任制,以拆危拆旧治乱、整治农户院落内外、消防通道为重点,彻底整治乱搭乱建、乱挤乱占、乱堆乱放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老旧居民点的村容村貌,全面消除人居环境顽疾,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幸福美丽的绿色家园。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25日)。各包村办(室)中心要适时组织村社干部、兵青妇负责人逐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情况检查评比活动,对整治效果突出的社进行表彰奖励,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办(室)中心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作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协调解决整治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细化整治措施,确保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组织人力全面开展,推动各项整治重点见到实效,于每周四下午16点前将《平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调度表》和《平川镇残垣断壁、破棚烂圈、乱搭乱建、旱厕清理整治工作台账》上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强圣杰处。各相关办(室)中心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美篇、小视频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村搞整治,户户比清洁”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促检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成立督查组,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不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彻底的计入年底考核。对集中整治行动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将严肃问责,力促各项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