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平川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平川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刘鹤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21〕9号)、《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发〔2021〕13号)和《bt365验证不通过_365bet官网下载_365bet体坛即时比分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安委发〔2021〕1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红线。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等燃气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燃气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排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入户安检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检查企业“三类人员”从业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上岗,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是否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到位、管线检查维护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闭合,依法依规处理企业和个人“三违”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排查燃气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检查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是否按照预案配备必要装备,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是否落实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餐饮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隐患。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依法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行为。(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平川中心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村委会)
4.排查餐饮户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餐饮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对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进行重拳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燃气具及配件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排查整治“灶、管、阀”等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排查辖区内销售燃气具、燃气报警器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合法合规经营;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依法查处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6.各村委会、相关办(室)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要根据工作实际,对辖区内燃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本次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2022年1月12日)。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安排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排查整治任务,对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月13日至3月底)。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改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附件1),并填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附件2),于每月25日以前将附件1、2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原则,确保整改实效。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底)。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对重点难点矛盾突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报镇政府专题研究,成立整治专班专项推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底)。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要全面梳理整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隐患。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法规制度,并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加强统筹、压实责任。要建立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属其他相关单位参与的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按职责分工强化本领域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跟踪问效。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各村、相关办(室)中心、镇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微信推送、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类方式,加强公众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发放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手册和录制播放家庭、餐饮企业规范使用燃气视频、动画等举措,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燃气设施,增强抵制不合格软管、灶具、阀门等燃气用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