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土桥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要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村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的重要指示精神。
第二条 按照市县镇有关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红白事理事会在村委会和板桥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四条 经群众民主推荐产生,李兴宇任土桥村红白事理事会会长,周增武、吴国杰任副理事长,成员有:贾登有、贾小萍、李增科、易爱文、贾国善、易军文、李红国、张军林、周国银。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帮助调解处理有可能发生的纠葛,监督饮食卫生,公开费用支出账务,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建立婚丧事宜举报制度,辖区内办理婚丧事宜需通过申报后方可操办,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范围,宴请标准,用车数量,并作出不予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的承诺,申报时间要提前三天。
第七条 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嫁娶做好服务。
第八条 婚丧嫁娶具体标准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标准
1.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随习,摒弃铺张浪费、摆阔斗富的思想,彩礼原则上控制在6万左右,礼金城区控制在200元,农村控制在200元,迎亲车队不超8辆,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2.婚事宴请控制在至亲好友范围之内,杜绝大操大办,大摆宴席。农村自办宴席不超过680元,原则不超过5桌(含街坊邻居帮忙人员),在城区办宴席控制在800元,每桌10人,热菜不超过10个盘,凉菜不超过6个盘;酒席用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10元;用酒每桌不超过2瓶,每瓶不超过50元,如用啤酒不超过1箱,并减少白酒;
3.举办仪式简朴、氛围温馨、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在农村板宴席尽量不搭彩门、不请婚庆公司,找亲朋好友帮助布置婚礼现场并担任司仪,严禁雇豪华汽车,不滥放鞭炮,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标准
1.理事会要坚决执行中央、区、市、县、镇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领导干部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办理丧事一律不准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丧期提倡2天,不超过3天;不准放炮,吹喇叭,招摇过市、抛洒和焚烧祭祀品等。
3.亲坊邻居(俗称东家)帮忙不超过15人,杠抬控制在16人以下,做客人员由过去的“一东一客两社抬” 缩减为“一客一杠拾”,只随礼金一份。礼金原则上不超过200元,提倡为100元,酒席控制在5桌以内。“五七”、“周年”不置办酒席:
4.夏天每桌酒席不超过600元,冬天不超过800元;酒席用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10元;用酒每桌不超过2瓶,每瓶不超过30元,如用啤酒不超过1箱,并减少白酒;
5.简化纸草(不超过4件);邀请道家不超过5人,取消“开金桥”、“破地狱”、“送路灯”等封建迷信活动;
6.文明祭扫,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鲜花等祭奠方式替代焚纸烧香。
(三)在办理小儿满月、升学入伍、生日庆典、乔迁新居、门店开业等喜庆事宜时,只邀请亲戚,做到“非亲不请、非亲不去”。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九条 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理事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实施。
第十条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整改、婚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每年年底召开一次表彰会,对在婚丧嫁娶节俭办事的先进典型进行奖励,并通报表扬。
第十一条 建立村社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和医生教师等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婚丧事宜执行报备制度,带头简办红白事,引领节俭风尚。
第五章 纪律
第十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三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不在婚丧事主家中大吃大喝,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 凡有违反本标准,大操大办红白事者,红白理事会成员一概不参与,由其自己办理。在外工作人员报请纪检部门依纪依规处理、村干部、党员依相关党纪条规及《板桥镇镇村干部操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进行处理、村内其他农户低保、教助等优抚政策原则上不考虑。
第十五条 本标准由土桥村红白理事会负责解释,自制定之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