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和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35号)要求,现就我县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所有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及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信息。
(二)报名条件。凡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须符合《报名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甘肃(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为我省常住户籍,且户籍从未办理过外省迁移手续,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须在报考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须在报考地具有我省合法的居住证,且居住时间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考生须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4.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甘肃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甘肃,考生持相关人员户籍、学籍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报名参加高考。
5.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甘肃境内,并将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且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6.考生作为被收养人,户籍已迁入收养人名下,考生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收养人具有我省户籍且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
7.中职生可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或普通高考。
(1)中职阶段学籍在甘肃省内普通中专(含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在学籍学校实际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2)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在甘肃且未迁转)的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但可按同等学力参加普通高考。
(3)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报考中职升学考试或按同等学力报考普通高考。
8.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居住地申请报名。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7)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10.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报名确认地点。全县设临泽一中、职教中心、招生办3个报名确认点,同时开展报名确认工作。
(四)报名及确认时间、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11月1日-10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www.ganseea.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界面,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2023年高考报名流程》,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之后考生下载草表核对信息。
2.考生信息审核、修改。11月11日-15日,相关学校对照《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填写规范要求》,网上审核考生填报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考生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分配考生号。
3.现场确认
(1)考生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2),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填写《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表格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公安部门等单位审查签字、盖章认定。
(2)考生报名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等;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供父亲和母亲居住证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等;考生随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残疾考生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考生到报名学校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获取考生号、照相、身份证验证、打印相关表格,考生核对所有采集的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五)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临泽一中、职教中心应届毕业生和本县户籍、且在我县高中阶段复读的往届生在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本县户籍、非我县高中阶段学籍的考生在县招办审核报名资格合格后在临泽一中(职教中心)采集信息。
2.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及现役军人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常住户籍在本县,同时,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本县且无县外迁移轨迹,由县招生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招办负责,报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县教育局审核同意。
3.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本县的,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本县,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及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可申请在我县报名参加高考,由县招生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由县招办负责,县教育局审核同意。
4.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县招生办审查资格。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资格审核有效,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在我县实际复读的有效证明到学籍地县招办报考。居家复习备考的,由居住地社区开具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在外县复读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县参加普通高考。
5.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本县,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县,出具相关证明后,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在所在学校报名。
6.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考试时必须使用正式身份证。
7.残疾考生报名时,除提供规定证件外,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招生办、报名学校组织的数码照相。
9.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免费(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照顾政策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项目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不回户籍地报名的不得报考相关专项计划,不可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预科及民族班)。报名时,考生参考《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附件5),考生报考专项计划资格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采集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起,往年被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上述三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0.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为我县农村户籍,本人具有我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
1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及各类专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相关学校和县招生办要及时公示审查,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2.往届生报名时,可以利用上一年度的资格审查材料。对能够有效证明考生相关信息的材料,不再强制要求考生重复提供。
13.在省外就读的学生及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愿意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的同等学力考生和社会青年等,在规定时间按照流程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期间仍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处于隔离状态的考生可向县招生办说明情况并约定现场确认时间,并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到临进行现场确认。
14.报名费用。报名收费按照《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15.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学校整理装订留档备查,一份考生自己留存。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图像信息采集要求
考生图像信息实行现场数码照相采集方式。临泽一中、职教中心采集照片时,工作人员须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有本班2名以上考生在场辨认、确认并签字。保存照片时要认真核对考生号,严防冒名顶替和张冠李戴(采集要求详见附件6)。
(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信息采集
涉及照顾加分的特征项目及具体分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要求执行。除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特征代码:16)申报信息由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采集外,其他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特征代码:26、27、28、29)信息,县(市、区)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再重复采集,按省公安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审核公示后的最终名单为准。烈士子女加分按《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 号 )执行。
考生可申报多项符合条件的特征项目,但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加分特征,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考生信息采集有效日期限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相关学校在采集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数据时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考生特征信息数据采集准确无误、公开透明。《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照顾加分登记表》(见附件7)表样自行印制,并组织考生按时填报。
(八)各类信息上报时限
1.2022年11月18日前,临泽一中报送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艺术类考生照片)、汇总表。
2.2022年12月20日前,相关学校上报送除艺术类外其他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库(含艺术类)和考生资格审查报告及报名汇总表。
3.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考生特征库。
4.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预科及民族班考生资格库,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资格库。
5.2023年5月20日前,报送英语听力数据库。
二、资格审查
(一)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临泽一中、职教中心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按照《报名工作规定》要求,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的资格审查办法,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有变动、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少数民族和非我市学籍、学籍有变动、社会青年、高校退学、外地口音等有关情况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杜绝各类违规报考,确属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并将这部分考生情况报告县招生办。考生填写的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后交报名学校或县招办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是考生报考的重要材料,也是审查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对考生填写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确认。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负责审核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考生优待照顾资格;负责外省来甘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审核考生学籍和相关学历认定工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审批。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毕业学校根据考生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负责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公安、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及执行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三)做好残疾考生的身份验证工作。高考报名结束后,临泽一中、职教中心汇总残疾考生信息,于11月15日前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与县残联联合对残疾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信息验证。
(四)认真复核,确保零失误。报名结束后,临泽一中、职教中心对考生报名资格和采集信息再集中审查、复核,确有变更信息的需专题报告。县招生办对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坚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是整个高校招生考试的基础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全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判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明确,到岗到人。临泽一中、职教中心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本校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制定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研判并及时解决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早加强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要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报名工作按时、有序、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培训。高考报名作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数据采集源,对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后续工作的平稳开展意义重大。临泽一中、职教中心在高考报名开始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及培训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报名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要耐心向考生解释清楚。手续不全的,要明确告知考生需要补充的事项和时间等要求。要加大对高考报名工作人员及班主任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要求和操作规程;要细化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确保填写内容准确、真实、齐全;加强对各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及外省籍随迁子女报考政策解读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加大报名和考试诚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力度,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三)精准采集信息。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复查、学籍注册等的重要依据,须准确无误。要严格履行“学校统一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负责报名的学校要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图像、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应往届、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各类信息,督促考生反复核对并签字。报名信息最终确定后学校统一打印带照片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由考生及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报名负责人要全面浏览、检查网上报名情况,认真核查考生采集的信息,做到一个都不少,一项都不漏,一栏都不错。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的第一道“关口”作用,减少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或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要建立健全考生本人、班干部、班主任、学校信息管理员等信息复核机制,反复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切实提高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的质量。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四)严格资格审查。县招生办和相关学校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资格审核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把好报名关口,严格审核相关数据,认真筛查违规报名情况,要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资格审核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数据信息遗漏、张冠李戴,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实事记入考生电子诚信档案。对资格认定、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出具虚假报名材料和虚假证明材料、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买卖户籍学籍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后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规范信息管理。县招生办和有关学校要强化报名信息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报名资料及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专机保管。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对外传播,所有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对考生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要严格管理,严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六)加强疫情防控。坚持把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报名工作。要按照全县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科学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各环节的工作方案,强化防控措施,严格工作流程,提前公布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报名确认地点和方式及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确保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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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